10.3969/j.issn.1006-1509.2014.03.005
论犯罪学与刑法学的相互关系和互补共进
犯罪学和刑法学都是以犯罪作为研究对象的学科,犯罪学关注的是犯罪人,刑法学关注的是犯罪人的行为.两者是“父子关系”还是“兄弟关系”或是“陌路人”?在中国社会过去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间内,由于对犯罪的关注过多和过重地集中在通过刑法进行严惩和打压,但是我国社会目前阶段的犯罪依然处在“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野生状态”.因此,如何认识犯罪的生存和产生的原因,如何实现对犯罪的全面预防和遏制,如何扭转重严惩轻预防的刑事政策,其更大社会责任的观念提升将历史地降临在犯罪学身上.犯罪学和刑法学如何实现相互联动和互补共进,将是犯罪学和刑法学的共同任务.
犯罪学、刑法学、相互关系、互补共进、刑事政策
C91;B84
2014-07-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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