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1509.2012.04.011
论合适成年人在普通刑事案件侦查讯问中的引入
律师在场制度是制衡侦查权的重要手段,但其普及受到实务界的诟病、人数不平衡和不足、成本太高等问题困扰;而合适成年人在场制度在未成年人刑事程序中取得了一定的发展,其与律师在场制度在目的、职责或权利、立场和价值等方面具有契合性,可以考虑在律师在场有困难的地方实施合适成年人在场,以解决普通刑事案件中律师在场的困境.
律师在场权、合适成年人在场权、侦查讯问
D9 ;DF9
倪铁副教授主持的2012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程序法治视野中刑事侦查权制衡研究》12YJC820074
2012-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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