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1509.2008.05.016
未成年人品格证据制度的现状与完善
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证据法,现行刑诉法所规定的证据中又不包含品格证据,以致司法机关在审查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品格证据的运用尚缺乏法律依据的有力支撑;公安、检察、法院三机关运用品格证据在程序上也不尽规范、统一;形成的文件、制度散见于所制定的若干意见和规定中,进而影响到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查,较难全面维护未成年罪犯的合法权益.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较多运用的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品格证据,它主要涉及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前科劣迹,学校和社区对其评价,其行为倾向、心理特征、诚实善良或欺诈自私等优良或不良的品格内容.
未成年人、品格证据制度、现状、完善
C913.5(社会学)
2008-12-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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