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487.2021.06.008
"组强村弱"治理结构与村民小组的村治定位 ——基于广西H县农村的实证分析
作为乡村基层治理体系中最基本的治理单元,村民小组在后税费时代的基层政权建设过程中仍有可能发挥其重要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潜力.与村民小组在组织关系和权限上隶属行政村、村民自治基本上由行政村决定的"村强组弱"不同,"组强村弱"的乡村基层治理结构意味着村民小组在资源下乡和各种制度建设过程中相较于行政村一级拥有更多的主动性和自主空间,而行政村一级既缺乏足够的文化资源,又缺乏可用的经济资源.在"组强村弱"治理结构之下,村民小组长如何实现村民与村干部的有效联结,将深刻影响村民小组在乡村治理实践中具体功能的发挥.村干部特别是村支书的工作能力,是影响村民小组长与村民、村干部在治理实践中所处关系形态的关键变量,而这种关系形态又直接决定村民小组的村治定位.
乡村治理;村级治理;村民小组;小组治理;村民自治;村组关系
D638(国家行政管理)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三治'协同机制研究"18CZZ037
2021-1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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