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487.2021.04.006
乡村治理现代化中半正式治理的作用重建 ——以上海市Q村为例
半正式治理是理解我国乡村基层社会治理的关键视角.当前,学界对半正式治理的解释呈现出"资源内生论"与"国家构建论"两条脉络,后者以治理主体变化为基点,认为半正式治理已无法实现"简约治理"的效果.然而,我国当前乡村社会仍存在丰富的非正式治理资源,半正式治理对于缓解乡村治理问题、提高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具有积极意义.通过构建"有效性—合法性"的分析路径发现,"资源内生论"代表"高有效性—高合法性"承载,"国家构建论"代表"低有效性—低合法性"承载,导致承载变化的原因在于现代化国家构建中的过密治理、压力治理与规范治理.以主体与资源为内容的治理有效性再造和以认同与参与为内容的治理合法性再造,在互动中重建了半正式治理在乡村治理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上海市Q村的实践为该分析路径提供了现实的例证,不过,半正式治理仍面临着治理体系边界与时空发展差异的挑战.
基层治理、乡村治理、半正式治理、治理现代化、有效性、合法性
D638(国家行政管理)
2021-07-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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