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487.2018.02.009
我国农村普惠金融发展法律保障体系的构建
农村普惠金融既是农村金融发展目标与理念的重要创新,也是农村金融发展的高级形态.农村普惠金融发展战略的实现,不仅需要更新理念与价值目标,也需要完善法律保障体系.我国虽已初步建立农村普惠金融发展法律保障体系,但在指导理念、原则组成、体系框架、制度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不科学、不适应、不系统、不完善的问题.我国农村普惠金融发展法律保障体系的构建,应贯彻普惠金融理念的指引作用,坚持市场主导调节、彰显金融公平、促进公众参与、差异化调整、强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本原则,构筑以《促进农村金融发展法》为龙头,以农村商业金融法、农村政策金融法、农村合作金融法、民间金融法等为分支的法律框架体系,并从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管控、农村弱势者金融权利保护、制度实施保障三个维度构建基本制度体系.
农村金融、普惠金融、农村普惠金融、法律保障体系、乡村振兴、管控性制度、保障性制度
F832(金融、银行)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我国金融扶贫法律制度创新研究"14BFX094;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我国农村普惠金融体系建设法律保障研究"XSP17YBZZ103;湖南省社会科学联合会智库课题"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加快湖南农村普惠金融发展对策研究"15YBA316;武陵山区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基地开放基金项目16JDB064
2018-03-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2页
97-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