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487.2016.08.007
论社会救助的精准实施 ——以《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执行机制创新为视角
社会救助的精准实施是公共治理运行方式与脱贫攻坚目标体系的有机结合,强调以主体规范为调整重心,充分结合公民、政府以及社会组织各自行为规范以及责任规范的特殊性,以社会救助相关法规的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来保障我国贫困治理的高效、全面和可持续.公民救助权利的精准保障应当从提升贫困认定标准的全面性、对象识别程序的准确性以及救助措施的回应性三个平衡维度着手.国家权力垄断性管理走向行政服务与社会自治共存,社会救助权力的多元化和社会化要求调整政府间救助给付责任关系,强化对行政权力的整体性制约,提升救助行政资源的优化配置.此外,也应当通过适当的法律激励机制来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
社会救助、精准实施、公民权利、政府责任、社会参与
D632(国家行政管理)
2016-09-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5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