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意识形态》的秩序思想逻辑及当代启示
《德意志意识形态》阐明了人类历史发展和社会秩序变迁的内在规律,指出了在剥削阶级统治的社会形态里,由自发分工和私有制导致的私人利益与共同利益、特殊利益与普遍利益的对立是产生异化秩序的主要原因。国家是人们共同利益或普遍利益的虚幻代表,目的是把社会秩序控制在统治所需要的范围内。作为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或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社会具备了共产主义的内在本质和特征,为构建公正和谐的人类社会新秩序提供了制度和社会条件,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活中仍存在失序或无序现象。《形态》中的光辉思想能为面向中国问题,建构当代中国社会新秩序提供宝贵的指引和启示。
《德意志意识形态》、社会秩序、普遍性
A8(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学习和研究)
2015-09-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