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487.2015.06.011
通过合作的法治行政--国家治理现代化背景下行政法理论基础的重构
我国当前法治建设中现代与后现代、自由主义与后自由主义共存这一“时间丛集”和“时代交错”的现象是思考所有法律问题的前提。行政法治的形式与实质主义之下的法律都是单方意志的体现,面临着合法性危机,无法回应中国的法治实践。在国家推进治理现代化背景下,转向基于交往理性的合作行政法,由独白走向共识,方能破解合法性危机,为法治中国的全方位构建提供合作力量。
行政法治、交往理性、治理、合作行政法
D922.1(中国法律)
2015-07-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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