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487.2015.02.013
村域基层社会治理的创新与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
伴随着农村治理方式的改革,中国村域社会从“集权式”治理发展到了“选举式”治理,现在自然村屯中还出现了“参与式”治理,形成了如“社区理事会”、“农民议会”、“党群理事会”等有效治理方式.但是村域基层自治和社会治理的有效实现,还需要把握好一系列问题.村民自治发祥地广西宜州市在探索村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中,推行的以“党领民办,群众自治”为核心的“党群理事会”无疑是解决问题的较好的选择.
村域基层、社会治理、公共事务、村民自治
D422.6;D267(农民运动与组织)
广西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村民自治背景下广西农村社区建设实证研究”11BZZ010
2015-04-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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