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487.2014.09.016
基于合作经济组织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研究
相较于市场经济中强大的经济组织,农户个体的竞争力往往显得微不足道。为此,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特别是通过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强化农业社会化分工,被认为是农户克服个体经济发展困境的有效途径,也是实现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重要基础。伴随着农业市场化、产业化程度的提高,未来中国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将以多种形式并存,组织的层次性将更加明显。要有效发挥经济组织的作用,应该加强服务主体建设,完善服务体系管理,充分利用正式制度培育和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合作经济组织、社会化服务、农业现代化
F321.42;F326.6(中国农业经济)
山东省软科学规划项目“基于合作经济组织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研究”2010RKGB1079;山东省行政管理软科学研究基地成果。
2014-10-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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