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487.2014.05.014
论“最不利者”的机会公平保障问题
在中国语境下,“最不利者”是指弱势群体.“最不利者”的机会公平是国家通过社会安排来解决由偶然因素给社会处境最差者造成的不利影响,为其提供大致平等的参与各项事务的机会.当今中国的弱势群体在获得政治参与、就业和提升、子女教育、社会保障享有等方面都存在着机会不公平的现象,可以通过完善弱势群体的政治参与机制、建立健全劳动机会和教育机会公平保障制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再分配功能来保障这一群体的机会公平.
“最不利者”、弱势群体、机会公平、保障
D57(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
2013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马克思的‘人本共同体’理论及其当代价值”13YJA710037;2011年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资助项目“马克思‘共同体’理论的人学视域及其当代价值”NCET-11-0862;辽宁省高等学校杰出青年学者成长计划资助项目“马克思‘共同体’理论的人学视域及其当代价值”WJQ2012008;2013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马克思恩格斯社会管理思想研究”3132013123
2014-07-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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