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487.2013.09.014
和谐:作为一种价值形态的社会主义
“什么是社会主义”是一个经久不衰且意义重大的理论研究主题。国内学界主要是从三个层面或三种形态去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作为一种学说的社会主义、作为一种制度的社会主义、作为一种运动的社会主义。然而,无论是学说、制度还是运动,其背后必然包含着特定的价值取向和价值理想。因此,明确和指认作为一种价值形态的社会主义成为可能和必要。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正向世人昭示“和谐社会”作为一种价值形态的社会主义之时代意蕴和本体承诺。这一价值形态的具体内涵包括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公平正义、共同富裕、科学发展。
和谐、第四种形态、价值形态、社会主义
A8(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学习和研究)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当代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中国化的理论创新研究”11CKS008;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20110490658。
2013-10-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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