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487.2012.z1.030
论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对高校腐败现象的预防和查处——以程序正当的视角
一、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对高校腐败现象的预防、查处与
程序正当理念的贯彻
随着我国高校独立法人地位的确立,高校在招生录取、经费使用、项目建设、物资采购、干部聘任和职称评定等方面拥有的自主权越来越多,高校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的权力也越来越大.但是我国法律赋予高校上述自主权时却对高校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没有相应的具体规定.由于法律不完善,制度和权力制约措施没有及时有效跟进,实际上形成了自主权的膨胀,高度的特权形成了"权力异化",并借此作为谋取个人利益的工具."没有制约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在预防高校腐败现象的发生方面的作为,应该是协助制定高校各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正当程序,督促和监督高校职能部门按照正当程序履行职责.
我国高校、纪检、监察机构、腐败现象、预防、程序正当、职能部门、自主权、正当程序、权力制约、履行职责、谋取个人利益、理念的贯彻、职称评定、招生录取、项目建设、物资采购、权力异化、领导干部、具体规定
TP3;D92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发展战略与政策专项课题研究资助
2012-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7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