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487.2011.z2.035
苏维埃劳动法实施的影响与启示
中国共产党作为工人阶级的先锋队,自成立以来就十分重视改善工人的劳动条件和生活状况.早在1928年9月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十大政纲"就提出了:"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增加工资,失业救济与社会保险等".还制定了若干单行劳动法规:1929年10月的《上杭县劳动法》和1930年2月的《永定县劳动法》是目前见到颁行最早的两部劳动法规.1930年3月又通过了适用于闽西苏区全境的《闽西劳动法》.而1930年5月的《劳动保护法》,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前影响最大的劳动立法文件.1931年11月7日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吸收了以往各区域劳动法制定的经验教训,汇总形成了一部统一大法.由于当时左倾错误思想的渗透,在内容上留下了很多过激的做法,1933年10月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对1931年《劳动法》进行了修改,使得《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实质上有1931年和1933年两个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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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7;I2
2012-03-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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