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487.2011.08.017
政制和谐:社会和谐的制度基石与政治保障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我们党不懈奋斗的目标.政制和谐不仅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其目标诉求和政治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政制的设置内蕴着浓厚的和谐思维,彰显着深切的和谐关怀,与和谐社会有着本质天然的契合,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强大制度资源优势.但是基本政制优势的充分体现和功能的有效发挥却依赖并受制约于一系列具体政治制度和政治体制的设计、选择、运营与实践绩效.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现阶段我国的政制发展仍存在诸多瓶颈,政制体系中仍然存在着体系不完备、制度安排不合理与不健全的缺陷和不足,不仅对政治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构成了阻碍,而且对社会和谐的构建也造成了深层制约.加强政制建设,推进政制和谐,不仅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而且是其客观需要.
政制和谐、和谐社会、政制建设
D621(政治制度与国家机构)
2012-01-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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