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487.2011.03.012
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实践综述
近年来.水生态环境持续恶化的现实使流域生态补偿成为我国生态补偿实践的重点领域,并形成了流域生态补偿的三种主要实践模式:一是基于流域源头保护的政府项目补偿模式;二是基于水污染控制的流域跨区补偿模式;三是基于水资源短缺的水权交易补偿模式.三种模式都有各自的优势及政策含义,对流域生态环境的保护和补偿探索具有重要的价值,但各种实践均有需要完善的地方,尤其是至今仍没有形成较为系统的、综合的流域生态补偿模式,其中的关键在于忽视了水资源产权在流域生态补偿中的核心价值,应在水资源国家所有基础上赋予地区实际的水资源财产权.从而为在全流域建立系统的、完整的、公平的流域跨区水资源补偿机制奠定制度基础.
流域、生态补偿、实践、水资源
X171.4(环境生物学)
2011-06-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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