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487.2007.02.010
论人格的二重化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
物质生产活动是人的根本的存在方式,由此决定的社会人格和个体人格的统一是社会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基础,是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基础.而荣辱观的混乱和颠倒又直接根源于社会人格与个体人格的分离,根源于人格的二重化.因此,只有重建人格的统一性,才能彰显社会主义荣辱观.在人格二重化的条件下,国家、政党、政府是社会人格的代表,应当扶持贫弱、防止行业和社会分化、协调利益关系、维护社会公平,成为每一个社会成员自觉认同和可供依赖的共同体.这种共同体经验是消除人格的二重化,重建人格统一的基本条件,也是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有望取得成效的基本条件.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也应当对此有所作为.
人格的二重化、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
B821(伦理学(道德哲学))
2007-04-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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