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治理的未来:新全球化、后全球化还是民族民粹主义?
本文认为互联网治理的演变分为三个阶段:早期阶段,互联网基本开放、政府监管较少;第二阶段,互联网平台化所引发的网络危害等不良后果开始引发关注;当前阶段,适当的互联网治理模式开始被广泛讨论,民族国家正在为数字平台颁布新的法律.第三阶段转变所带来的的影响尚未渗透到全球互联网治理机构,这些机构仍然以"多利益主体主义"和"民族国家政府作用最小化"为假设开展工作.这导致了全球"分裂网"趋势的上升,以及现有互联网治理体系的可操作性不足等问题.
互联网治理、数字平台、网络危害、多利益相关者治理、数字平台监管
9
D602;C91;D035
2023-03-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3页
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