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培育和监管
一个完整的现代社会应由政府组织、经济组织和各类社会组织三部分组成,2004年,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首次提出了“社会组织”的概念。随后,2006年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中,又对社会组织的类型、作用等基本内涵做了详细的界定。党的十八大报告更是将社会组织放到了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高度。那么应如何加强对社会组织进行培育和监管,才能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
社会组织、培育、监管
C91;D632.9;D26
2013-09-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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