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隐私的价值冲突与伦理治理
随着信息智能采集和个性化信息推荐等技术的广泛应用,信息传播呈现出"有私无隐"的特点,个人信息面临被过度采集、组织、传播和利用的危机.信息隐私兼具工具价值与内在价值,在信息时代两种价值不平衡的矛盾张力下,凸显出信息开发的公共性与信息隐私的个体性冲突.个体信息隐私的保护离不开刚性的法律治理,同时需要软性的信息伦理调控与建设,引导信息传播中各主体树立"向善"的价值规范.
信息隐私、信息伦理、信息开发、智媒传播
D923.7;B82;G206
2022-06-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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