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以目"不要重词轻用
"道路以目"的意思是在路上相遇只能用眼睛示意,不敢交谈.形容百姓在暴政的统治下敢怒而不敢言.语出《国语·周语上》:"厉王虐,国人谤王,邵公告日:'民不堪命矣.'王怒,得卫巫,使监谤者,以告,则杀之.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例如,《三国志·魏书·董卓传》:"法令苛酷,爱憎淫刑,更相被诬,冤死者千数.百姓嗷嗷,道路以目."明·罗贯中《三国演义》二十二回:"群谈者受显诛,腹议者蒙隐戮,百僚钳口,道路以目."鲁迅《南腔北调集·<萧伯纳在上海>序》:"还有一层,是'专制使人们变成冷嘲',但这是英国的事情,古来只能'道路以目'的人们是不敢的."蔡东藩《民国通俗演义》五十九回:"淫刑惨苛,民怨沸腾,凶焰所至,道路以目."
2022-03-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8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