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文学事件”视域下的“伤痕文学”
“媒介文学事件”这一概念来自丹尼尔·戴和伊莱休·卡茨合著的《媒介事件》.该书将“媒介事件”界定为:经过组织者事先策划,由媒体呈现并在受众中产生影响的事件,其意义的产生不仅来自事件本身,也来自事件之外,它注重意义产生的过程,而不是作为结果的事件本身.而“媒介文学事件”是指,由组织者、媒体、受众三方共同参与,源自文学领域而意义又超出文学范畴的非自然发生的重大事件.“媒介文学事件”的主角不是文学作品,而是组织者.它的意义来自与文学有关但又不是文学本体的一些东西.①“媒介文学事件”往往产生于消费文化的语境之中,组织者借助传播手段将文学作为产生轰动效应的载体和对象,达到消费最大化的目的,“媒介…文学”和“消费文化”之间形成了一种相互依赖的共生关系.而在特殊的历史阶段,“消费文化”则被置换为“政治文化”,政治成为被“消费”的文化资源,“媒介文学事件”的参与者借此对文学生态进行重构,作者本人身份也同时得到社会承认,文学本体所应具有的审美愉悦功能被淡化,其宣传、教育的工具性功能得到强化和放大.在此视域下,肇始于上世纪70年代末的“伤痕文学”就是一场具有“媒介文学事件”色彩的文学思潮.
2018-10-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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