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网络传播权刑法保护的困境与出路
著作权法诞生后,每一次技术发展都会导致著作权内容发生变化,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使得著作权法增加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互联网使作品传播变得极其便捷,传播手段与作品利用方式的变化产生了新的利益关系.“互联网+”是革命性的新技术,在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带来了著作权法律保护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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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20;G25
2017-11-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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