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社会责任评价标准及指标体系构建
一、制定背景
2014年年初,中宣部确定全国11家新闻机构为媒体履行社会责任试点单位.2014年6月9日,首批11家试点媒体社会责任报告正式对外发布,对2013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展示.至2017年度,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媒体已达38家.
这是破冰之举,对全国新闻界极具样本意义.4年来,媒体社会责任报告工作不断完善,报告媒体范围逐步扩大,各媒体社会责任意识进一步强化,报告质量不断提升,可读性、吸引力、透明度进一步增强,受到社会各界普遍肯定.但由于缺乏可操作性强的评价标准和相对科学、完备的指标体系,除了“正确引导”“提供服务”“人文关怀”“繁荣发展文化”“遵守职业规范”“合法经营”“安全刊播”“保障新闻从业人员权益”8个一级指标外,没有可作参照的更为详细的指标划分和评估内容,各指标也没有量化,导致各媒体对媒体的社会责任这一概念理解并不透彻,只能凭借各自的感知和感性的认识撰写报告,不够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且不同媒体间不易作比较.
媒体社会、责任意识、评价标准、指标体系、报告质量、新闻从业人员、职业规范、正确引导、新闻机构、提供服务、试点单位、人文关怀、评估内容、可操作性、科学化、合法经营、概念理解、繁荣发展、新闻界、吸引力
D56;G21
“首批齐鲁文化名家课题”初步成果
2017-11-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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