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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2-2759.2015.09.040

自媒体传播中“避风港”规则的适用--以“知乎”网友作品被侵权为例

引用
“知乎”是当前我国一个比较热门的社会化网络问答社区,是一个自媒体平台,网友在这个平台上对相关问题给出自己的答案。在自媒体时代,人人都可以创作,但创作的内容大不相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著作权法中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不少“知乎”网友的答案具有较高的传播价值,符合“作品”范畴,受著作权法保护。自2010年12月“知乎”以邀请制开放注册(特别是2013年3月向公众开放注册)以来,“知乎”网友的作品屡次被未经授权的媒体转发,而且大多没有署名和稿费。“知乎”网友的遭遇只是我国自媒体传播领域的一个缩影,现实中,部分网络服务提供者滥用“避风港”规则,规避法律责任,而自媒体著作权人往往处于弱势,这类现象值得关注。

媒体传播、避风港、规则、网友、作品、自媒体、著作权法、网络服务提供者、规避法律责任、向公众开放、人民共和国、著作权人、注册、智力成果、实施条例、平台、媒体时代、科学领域、创作、传播价值

G20;G21

2015-05-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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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2759

37-1003/G2

2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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