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报道的规矩与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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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2-2759.2015.06.016

案件报道的规矩与禁忌

引用
案件报道是法制新闻传播的生动载体,一直广受读者喜爱。它满足了公众知情权,也实现了对司法行为的监督与约束。“刑法学之父”贝卡里亚在《论犯罪与刑罚》中提出,“审判应当公开,犯罪的证据应当公开,以便使或许是社会唯一制约手段的舆论能够约束强力和欲望”。新闻媒体通过对案件的报道监督司法行为,引导公众舆论,防止司法腐败现象,从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

2015-03-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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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2759

37-1003/G2

2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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