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像权,还是隐私权?--上世纪80年代末的一起肖像权案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2-2759.2014.31.048

肖像权,还是隐私权?--上世纪80年代末的一起肖像权案

引用
1986年《民法通则》颁布后,媒体在肖像权案件中最先成为侵权纠纷被告。1986年,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著名演员杨在葆起诉啄木鸟杂志社、中国广告艺术公司侵害肖像权案,后者未经肖像人同意,就在广告中使用其肖像,经法院调解被告承担一定民事责任结案。

侵害肖像权、中级人民法院、侵权纠纷、民事责任、民法通则、广告艺术、法院调解、被告、啄木鸟、杂志社、北京市、中国、演员、起诉、媒体、结案、颁布、案件

G4 ;D92

2014-11-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70-72,73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青年记者

1002-2759

37-1003/G2

2014,(31)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