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2759.2014.22.051
微博侵犯隐私权的特点及责任承担
隐私权的概念
<br> 隐私权是1890年由美国学者沃伦和布兰戴斯在其文章《论隐私权》中提出的概念,其中把隐私定义为免受外界干扰的独处的权利。后人对隐私权的概念多有补充和扩展,产生了诸如把私人领域认定为隐私的“私人领域说”,把私人秘密和私人信息等同于隐私的“私人秘密和私人信息说”,把隐私认为是个人安定和秘密不受打扰的状态的“生活安宁和秘密说”等三大类。本文采取中国人民大学王利明教授的定义,也就是倾向于“生活安宁和秘密说”的定义:“隐私权是个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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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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