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2759.2014.17.018
“死亡”呈现的新闻伦理探讨
死亡报道与犯罪新闻<br> 德国学者埃利亚斯指出,人类文明的进程因为羞耻和尴尬的界限移动而进化,人的情感表达逐渐趋于抑制。①类似“死亡”的话题逐渐转入私人领域,在不同时代也有着不同的媒介呈现。与非正常死亡直接相关的新闻一般被归入犯罪新闻,卡茨(Katz)认为犯罪新闻不仅具有涂尔干(Durkheim)主张的社会规范功能,还能针对现代都市化的问题,给大众提供不断更新的练习资源,增加对所处世界基本特质的认识,继而假想日常生活中若出现类似情形该如何应变。②比如,报道抢银行的10岁小孩和“黑手党奶奶”,能让读者知道小孩和奶奶年纪的人也能作奸犯科,要对他们存点戒心。
死亡、犯罪新闻、私人领域、情感表达、基本特质、规范功能、埃利亚斯、涂尔干、黑手党、非正常、都市化、资源、银行、移动、学者、文明、时代、媒介、练习、进化
G21;K23
2014-07-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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