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2759.2014.06.021
台湾地区少数民族传播权的发展--以原住民族电视台为例
对于原住民,台湾当局给予比较充分的教育资源,如履行国民义务教育、奖助学金发放补助优待、入学考试加分等,使学成后的原住民能面对社会参与竞争,履行其义务,回馈社会、家园。为推动原住民教育,使族群文化得到复兴与发展,恢复原住民自尊心、建立自我认同与归属感,依原住民意愿,本着多元、平等、尊重的精神,2004年12月1日,“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员会”委托台湾电视公司创立原住民电视台。2005年7月1日,原住民电视台开播“,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员会”先后委托台视文化公司、东森媒体集团代为经营原住民电视台。2007年1月1日,原住民电视台改名为原住民族电视台,加入台湾公共广播电视集团(以下简称公广集团),转型成非商业性的原住民族公共媒体平台。2014年1月1日,原住民族电视台脱离公广集团独立自主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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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G25
2014-03-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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