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作为媒介批评主体的可行性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2-2759.2013.35.019

政府作为媒介批评主体的可行性

引用
近年来,歌唱类选秀节目竞相亮相荧幕,造成了一段时期内歌唱类选秀节目过多、内容雷同、播放档期和播出时间相近的拥堵现象。针对此现象,今年7月24日晚,国家广电总局在官网上发布了对歌唱类选拔节目进行调控的消息,要求各上星综合频道在调控期内不再投入制作新的歌唱类选拔节目,并对已开播和即将开播的此类节目的播出档期和时间做出要求。这条规定被业内称为“限歌令”。①10月12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继续下发了名为《关于做好2014年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编排和备案工作的通知》,在通知中提到“每季度总局通过评议会择优选择一档歌唱类选拔节目安排在黄金时段播出,其余不得安排在19∶30~22∶30之间播出”。②2014年1月1日起,在任何时段播放歌唱选拔类节目需要提前两个月申报备案。“限歌令”接连发出,各大卫视对已安排的节目临时进行调整。

政府作为、媒介、节目编排、歌唱、选拔、广电总局、播出、择优选择、新闻出版、网上发布、通知、时段、频道、节目安排、国家、调控、备案工作、评议会、制作、消息

TP3;TN9

2013-12-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32-32,33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青年记者

1002-2759

37-1003/G2

2013,(35)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