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2759.2012.13.006
保障记者职务权利的当务之急
现实中,记者的哪些权利保护不力或者需要重申?谁又应该是改变现状的责任主体?我们一个一个看.第一,采访权.记者行使采访权,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代表公民实现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而上述诸项权利,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但采访权在现实中遭遇不小阻力.4月20日下午,中央电视台”聚焦三农”栏目女记者张莉为拍城市”蜘蛛人”(高空擦洗外墙的农民工),在北京金融街拍摄,遭遇保安堵镜头,称拍外景也要申请.众保安推拉女记者,致女记者右手挫伤甚至可能骨折.在一些地方,拒绝采访甚至写进有关部门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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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DF2
2012-09-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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