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2759.2012.03.012
匡正记者、律师与法官的三角关系
记者、律师与法官各有其活动领域及恪守的专业主义,然而在中国,这三个行业的从业者却有着非同一般的关联性,其社会角色常常错位.如新闻记者一不小心就可能充当了法官或者律师的角色,造成了人们常说的"媒介审判"或"舆论审判".更复杂的是,对这种角色错位我们不能简单地说好还是不好,得视情况而定.简单地说"舆论审判影响司法独立"显然是没有意义的,得结合中国的具体情况.媒体的"舆论审判"很多时候是非常必要的.如邓玉娇事件,如果没有媒体和律师们的深度介入,邓玉娇是难以重获自由的,这似乎构成了一种"正向的舆论审判",一定程度上纠正了一部分司法不公.谁能说舆论审判没有造成正面的社会后果,甚至推动社会进步?这就是中国社会的复杂之处.这种复杂性也表现在记者(媒体)、律师与法官的关系上.
匡正、律师、法官、舆论审判、中国社会、媒体、角色错位、专业主义、新闻记者、司法独立、司法不公、媒介审判、关联性、从业者、自由、行业、事件、活动、构成、程度
G21;H10
2013-03-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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