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2759.2008.27.021
对"尴尬词语"一文的更正和说明
@@ <青年记者>9月上旬刊登了我的"尴尬词语"一文,内容有误.此文交给<青年记者>后,博士生王晋同学看了文稿向我指出,关于"违反国家规定"一语,<刑法>是有明确定义的,在第96条.我一查,果然,全文如下:"本法所称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
违反国家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和命令、行政法规、行政措施、委员会制、青年、国务院、博士生、刑法、文稿、法律、定义、词语
D92;F27
2008-1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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