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2759.2006.19.020
反腐,新闻界要防"灯下黑"
@@ "每印一份报纸可给2至4分钱不等的回扣",面对印刷商开出的条件,广东工商报社原社长黄某和副社长宋某被拉下了水.两人几年间靠"吃回扣"敛聚了224万余元的不义之财,并因此接受法律的制裁.这是2006年3月24日<广州日报>刊登的一篇报道.
反腐、回扣、印刷商、制裁、敛聚、广州、广东、工商、法律、报纸、报社
K71;TP3
2006-1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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