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名录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 52号,以下简称国发52号文件),工商总局会同有关部门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小微企业名录,2015年6月30日部分功能已正式上线运行.目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正按照《工商总局关于抓紧建设小微企业名录的通知》(工商个字”2015” 118号)要求抓紧建设本地小微企业名录系统.为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名录建设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工商、企业名录、抓紧建设、企业健康发展、信息公示、系统建立、市场监管、上线运行、企业信用、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小型、文件、微型、通知、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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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P3;F83
2015-12-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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