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关于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的公告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工商总局研究决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现公告如下。
工商、停止实施、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市场公平竞争、八届三中全会、资源配置、政府作用、政府职能、维护市场、国务院、转变、秩序、公告
F71;F40
2014-11-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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