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为本的商业银行反洗钱内控建设研究
洗钱过程实际上是资金不断转移和流动的过程,商业银行是资金流动的载体和媒介,不法分子利用商业银行存取现金、转账、购买金融产品等将非法所得合法化,客观上使商业银行成为整个洗钱链条中的重要环节和不法分子实施犯罪的载体.同时,商业银行在办理交易的过程中,能够直接接触到犯罪分子,具有发现洗钱活动的便利条件,有能力识别客户和保存记录,披露可疑交易,因而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加强内部控制防范洗钱行为的发生.为此,世界各国都颁布法律法规明确商业银行的反洗钱义务.我国《反洗钱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认真履行反洗钱义务,商业银行负责人应当对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负责.
2013-02-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5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