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财税处理例解
案例一,A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2×11年年报在2月下旬编讫(利润总额250万元),2×12年3月16日,收到法院送达的民事调解书,规定A公司在调解书送达后10天内向原告B公司支付赔偿款60万元,3月26日,A公司向B公司以汇票汇款60万元结案,A公司据此对已编年报进行了调整,并于2×12年5月25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此前,2×1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12年4月25日申报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受理.另外,在2×11年年终,A公司已就与B公司违约纠纷一案作出安排,决算时已提取预计负债50万元,并按准则规定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该公司正常所得税率为25%).试作A公司3月份账务调整、报表调整和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相关处理.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财税、所得税汇算清缴、递延所得税资产、调解书、新会计准则、账务调整、预计负债、相关处理、违约纠纷、所得税率、送达、税务机关、年报、利润总额、报表调整、董事会、原告、提取、审核
F275(企业经济)
2012-10-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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