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使用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简析
@@ 为加强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山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山东省财政厅和海洋与渔业厅联合对1999年开始执行的<山东省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经多次广泛征求意见,重点对海域使用金的征缴标准、减免、征收主体、征收入库、征管使用等作了进一步详细规定,对以往的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原则和征收方式、方法等进行了调整,体现了责、权统一和谁审批、谁征收、谁负责的原则.新的<山东省海域使用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04年4月15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近期由省财政和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印发执行.
海域使用金、征收使用、征收管理、山东省、暂行办法、海域使用管理法、行政主管部门、省财政、省人民政府、人民共和国、征收主体、征收方式、征求意见、海洋、管理原则、管理条例、管理工作、次广泛、征管、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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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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