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5013.2016.01.013
标本储存条件对凝血检测结果的影响
目的:探讨凝血六项标本在不同温度(4℃、20℃、37℃)下,储存不同时间(2h、4h、6h)对其检测结果有何影响。方法:凝血项目检测的血浆混匀,组成30份混匀血浆。将每份混匀血浆分装成10份,每份至少500μl,取其中一份样本即刻进行凝血六项检测,然后3份样本储存于4℃,3份样本储存于20℃,3份样本储存于37℃,在2h、4h、6h时,分别从4℃、20℃、37℃各取一样本进行凝血六项检测。结果:PT在20℃下可保存6h;APTT、Fib、TT应在2h内完成检测;DD不应保存于4℃;FDP在4℃、20℃、37℃保存6h不会影响结果。结论:不同凝血因子在不同温度下的失活速度不一样,所以不同检测项目的样本在不同温度下的保存时间不一样,严格的标本保存措施是分析前质量控制的重要内容。采集血样后应及时送检,实验室应做到标本随到随检,保证结果准确。
凝血酶原时间、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纤维蛋白原、凝血酶时间、D-二聚体、纤维蛋白原降解产物、温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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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44;S9
江苏省中医院院级课题项目,项目编号Y13012
2016-05-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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