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留置的司法控制研究
监察留置措施具有限制人身自由的法定强制性,在留置措施的适用上应当坚持审慎原则。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的颁布细化了监察留置的适用规定,但监察留置措施在适用时仍存在问题。究其原因,主要在于留置措施的外部监督机制缺失,司法控制力度不足。建议从检察监督和审判监督两个层面入手,通过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留置案件、审判机关推进庭审实质化、引入国家监察赔偿问责机制等方式,强化对监察留置措施的司法控制效果,实现反腐倡廉和保障人权的司法平衡。
监察权、留置措施、司法控制、人权保障
D925.2(中国法律)
2022-12-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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