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办理信息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
法发[2022]23号一、关于信息网络犯罪案件的范围1.本意见所称信息网络犯罪案件包括:(1)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犯罪案件;(2)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犯罪案件;(3)主要行为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的诈骗、赌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其他犯罪案件。二、关于信息网络犯罪案件的管辖2.信息网络犯罪案件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必要时,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诉讼程序、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犯罪、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若干问题、公安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公安机关、犯罪嫌疑人
D925.2;D924.3(中国法律)
2023-09-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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