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诉讼中停止侵害请求权行使限制的司法适用
以往的研究对专利诉讼中停止侵害请求权行使的限制问题少有关注,这种研究思路容易导致错误的理论方向,矫枉过正与保护不力同样属于误区.停止侵害请求权行使受限有其立法层面和司法层面的原因.目前我国仅在司法解释中规定了停止侵害请求权行使的限制,具体内容仍有待明确和补充.司法适用中应当对属于弹性的概念"国家...>>详细以往的研究对专利诉讼中停止侵害请求权行使的限制问题少有关注,这种研究思路容易导致错误的理论方向,矫枉过正与保护不力同样属于误区.停止侵害请求权行使受限有其立法层面和司法层面的原因.目前我国仅在司法解释中规定了停止侵害请求权行使的限制,具体内容仍有待明确和补充.司法适用中应当对属于弹性的概念"国家利益""公共利益"进行严格限定,要以利益指向的内容本身而非被诉侵权主体的性质作为判定标准.对于基于双方利益的考量限制行使停止侵害请求权的情形,同样应严格适用.
专利诉讼、停止侵害请求权、请求权限制、公共利益
DF521(民法)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8BFX219
2022-11-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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