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规范和引导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华活动——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以下简称“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6年4月28日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四号公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的制定,受到境内外广泛关注.近日,本刊记者就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有关问题,采访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
2016-08-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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