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司法之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战略意义。胡锦涛同志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我们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从理论上、实践上、制度上加强对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探索研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以司法之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切实履行司法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为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营造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社会管理创新、司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七一”重要讲话、社会管理格局、社会管理体系、胡锦涛同志
D926(中国法律)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5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