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西藏政法工作实践
@@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对于西藏自治区各级政法机关在建设”平安西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进一步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努力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开展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工作,加强政法基层基础建设,促进全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法治理念、西藏自治区、政法机关、内部矛盾纠纷、基层基础建设、群体性事件、跨越式发展、反分裂斗争、治理工作、突发事件、社会治安、排查调处、理念教育、经济社会、处置工作、预防、人民、历史、长治
D6(中国政治)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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