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0122/j.cnki.2097-0536.2023.07.008
在法敦煌遗书数字化回归成果法律冲突问题研究
敦煌遗书作为我国西北历史的重要见证者,其对于我国历史尤其是西北的历史研究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国一直通过多种途径来对其实施文物追索,但是由于文物国际保护主义的兴起以及遗书流失时间已久,使得以传统模式追索遗书变得困难重重,正是在这种契机下,数字化回归作为对于敦煌遗书追索的新模式开始为人们所关注.本文通过分析比较以不同形式来对数字化成果性质予以认定,指出最终应该以计算机软件来对遗书数字化成果予以认定最为适宜,同时通过中法两国有关计算机软件规定以及我国法律适用法有关知识产权的规定,指出我国在合理使用、著作权转让以及著作权侵权规定方面存在冲突,从而针对以上提出修改《信息网络传播条例》,完善有关遗书数字化成果转让制度以及中法两国应该订立有关著作权合作协议来应对以上法律冲突.
敦煌遗书、数字化回归、识别问题、法律冲突
D922.68(中国法律)
2023-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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