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529-1445.2016.07.012
供给侧改革与信访立法
本文研究供给侧改革与信访立法的关系,主要探讨两个方面的问题:其一,供给侧改革对信访立法提出了什么样的需求,或者说供给侧改革导致了或将可能导致哪些社会问题需要通过加强信访立法来进行规范,引发了或将可能引发哪些社会关系需要通过加强信访立法来进行调整.其二,信访立法作为对社会的一种制度供给,其本身应该进行怎样的结构性改革.文章根据我国信访制度供给侧长期以来存在的矛盾和弊端,以及当今中国社会现实对信访的需求,从扩大信访立法调整的范围、改革信访体制与确立信访制度的基本原则、重构信访机构与信访程序、改进信访监督机制四个方面探讨了应通过立法推进信访制度的结构性改革.
供给侧改革、制度供给、信访立法、信访体制
F32;D62
2016-09-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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